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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 M6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3、对中小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11、12、13、15、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谷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谷泽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8号18楼。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7日,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谷物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委托理财品种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及其衍生产品、证券基金以及以证券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年度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收益,提高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中低风险的品种,但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及收益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针对委托理财,公司建立健全了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较低风险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卢宗俊先生、方黎女士、夏国庆先生、孙瑞先生、李永华先生、李大发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由到会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2022年与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并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并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预计2023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预计;
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8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与关联方辽宁沈哈红谷物流联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预计额度由5,626.15万元增至15,000万元;
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上海金湾长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租赁部分办公场地,预计2022年度关联租赁金额为50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以下金额不包含增值税)进行了预计,在相同类型的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三种类型的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2023年度,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含其下属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2023年度,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含其下属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2023年度,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含其下属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52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办公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港口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船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多式联运,订舱服务,集装箱堆存、修理、租赁、拆箱、装箱,装卸、搬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内船货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粮食经销,矿粉、钢材、煤炭(不含堆场)、焦炭(不含堆场)、饲料、化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建设多用途码头,包括集装箱码头及相关堆场,并对自建的集装箱码头及相关堆场进行管理和运营;船舶、火车、汽车的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进出口集装箱(空、重箱)和其他货物的堆存、仓储和保管;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提供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经营内陆货运中转站和货物储运等业务;修箱、洗箱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项目。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南沙三期码头办公楼2楼203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航空货物运输;港澳航线货物运输;内贸普通货物运输;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国内船舶管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包装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集装箱维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船舶港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同时,降低交易成本、防范风险,实现双赢。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原能源中心变更为集采中心,负责船用燃油、船用物资及办公设备等物资的集中采购管理。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4,138.57万元,2022年底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14,991.64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8,961,5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2,171,542.32元(含税),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11.39%。公司2022年度已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702,753,867.20元,2022年度累计现金分红2,014,925,409.52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73.5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8股,不派发股利。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8,961,556股为测算基数,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100,063,103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相关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者可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至4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米乐M6 M6米乐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者可在2023年4月18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者的提问。
(二)者可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至4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者说明会召开后,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3年度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进行沟通,确定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2年度,公司向天健支付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2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7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163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充分审核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上市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
2023年4月7日,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增加运力,满足公司船队迭代优化需求,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3年度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公司的选择范围不包括公司的关联方,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根据拟开展业务的规模,亦不会构成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新购资产直接融资租赁和存量资产售后回租两种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自主与供应商商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型号、售后服务等交易条件,租赁公司按照公司确定的条件与设备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并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然后由租赁公司将设备租赁给公司。公司根据与租赁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租赁期满,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协议确定的名义价格支付给租赁公司,从而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公司与租赁公司签署相应的售后回租合同,将选定的部分自有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支付购买价款,资产的所有权即转移给租赁公司。公司按照售后回租合同从租赁公司租回该部分资产,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继续保留通过租赁取得的资产管理权和使用权。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在本议案额度内,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融资租赁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调整。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3、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能存在接受担保的情况,包括如下担保方:控股股东中谷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等形式,实际担保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融资租赁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因融资租赁项业务所发生的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3、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接受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关联方为本议案额度内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4、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做出有效决议之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捐赠金额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通过公益组织或团体累计捐赠100万元。2023年度公司将继续履行社会责任,预计对外捐赠资金不超过100万元,用于资助高危儿童医治、老年文体活动、结村扶贫、助学奖优等社会公益事业。捐赠对象为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或者团体,捐赠对象与公司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捐款事项符合公司践行向善的社会责任观,也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捐赠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做出有效决议之前。
(一)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捐赠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外捐款事项符合公司践行向善的社会责任观,也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捐赠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