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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 M6米乐中粮糖业(600737):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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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执照,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2023年5月12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1、主持人介绍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2、审议以下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2023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022年是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公司委的坚强领导下,中粮糖业董事会始终以建为引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深度强化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科学精准决策,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食糖行情震荡走势的背景下,紧紧围绕年初经营计划,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经营特点稳步推进公司战略落地,全面推进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稳步推进转型,加快项目建设与技术研发,全年各项工作保持了稳健向上的发展态势。下面就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秉承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功能作用,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2022年度,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召开了12次董事会,对公司战略规划、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漳州项目等50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全部董事会成员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和加快发展发挥作用。

  2022年度,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预审;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战略与审查委员会召开了 3次会议,对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漳州炼糖项目以及收购内蒙中粮 100%股权事宜发表意见。董事会专门委员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有效提升公司的治理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及时披露了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98份临时公告及上网文件,保证了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情况的知情权。

  董事会始终把制定战略作为主要职责,在研究制定公司“十四五”规划中,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内外部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审时度势,明确了公司总体战略思路、定位、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紧紧围绕“使命引领、布局制胜、品牌驱动、科技赋能”战略发展路径,努力克服不利影响,苦练内功,降本增效,稳住业绩的基本盘。在坚定推进炼糖布局同时,坚持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增长并重策略,坚定推进沿海炼糖布局,扩大炼糖规模;做好品牌业务发展的统筹规划,加大研发投入,为品牌业务提供有力支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商业模式变革、竞争能力提升,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市场化发展动能转换,打造世界一流大糖商,为保障国家食糖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为推动公司整体食糖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加快转型升级,公司董事会围绕战略目标,持续提升炼糖产能和市场化经营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建设唐山15万吨年绵(砂)糖生产线万吨/年糖类食品原材料加工项目。公司通过进一步扩大炼糖产能,扩大公司食糖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食糖业务开拓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3年 2月唐山项目进行投料试车;漳州项目一标段开始主体结构施工,二、三标段施工招标完成并取得施工许可,现场已全面开工。

  2022年度,董事会召集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14项议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聘请了执业律师出席每次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保证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及时办理,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顺利执行,有力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其中重点事项执行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与公司在食糖和番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为加快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中粮集团于2022年5月重新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此事项经过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启动解决番茄业务同业竞争问题方案,并于2022年12月21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收购中粮集团持有的内蒙中粮 100%股权,彻底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在番茄业务长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24日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35,273,305.08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占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5.29%,公司以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兼顾了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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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契机,切实加强董事会建设,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修订了一系列董事会建设配套制度,落实董事会职权;规范董事会授权行为,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建设规范、高效、协同的董事会,切实发挥董事会作用,激发企业自身经营发展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2年度,董事会根据《中粮糖业加强董事会建设 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重点落实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六项职权,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多项《中粮糖业加强董事会建设 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分别是《公司经理层选聘工作方案》《公司经理层业绩考核办法》《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对董事会重点落实六项职权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效率。

  中粮糖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以“审慎授权、适时调整、分类授权、有效监督”为授权管理基本原则,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其额度,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及《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试行)》,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职权中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授权放权充分考虑了董事会的决策保障和经理层的管理效能,不仅规范了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权程序,同时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依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力以赴“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2022年12月,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汇报了《中粮糖业经理层关于2022年履行董事会职责情况汇报》,对董事会授权事项的履职情况做了详细汇报。

  董事会制度建设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和核心,是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的前提。2022年度,中粮糖业董事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持续加强董事会履职保障支撑。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5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工作运作程序,强化了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处理公司事务时应“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的工作责任意识,促进了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2023年是全面落实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公司践行高质量发展战功能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增强市场化意识,有效识别防范潜在风险,全面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一是强化核心主业基础。稳定制糖加工产量规模,甘蔗糖持续提升工业加工效率,提升新产品产业化经营规模,甜菜糖科学谋划推进产能优化,Tully糖业进一步提升管控水平;提升炼糖业务运营管理,按期保质推进唐山二期、漳州糖业项目,提升炼糖产能利用率和竞争力;把握市场机会,加强贸销业务期现结合,提升战略客户采购份额占比,稳步提升市场份额。

  二是加快品牌转型步伐。深入推进“好美年华”品牌工程,进一步明确品牌战略、贯彻品牌思维。跳出传统赛道,构建各个场景各个定位完善的产品生态布局,充分利用新媒体,打出组合拳,推出“好产品+好故事”。同时加快B端产品和客户服务的创新,将液体糖、乳品糖、定制副产品等差异化产品打磨成熟,进行产品及业务的前期布局,开展前瞻性客户走访和产品研发。

  三是加强科技创新力度。推进药用糖、大颗粒甜菜糖等B2B新品开发,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开展番茄汁、养生类小包装食糖等B2C新品开发,助力拓展新赛道。进行“产销研一体”客户定制化服务与技术支持,助力寻找新的市场机会点。围绕投入产出评价、成果转化激励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机制设计,探索新形势下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搭建路径。

  四是提升精益管理效能。继续做好对标对表工作,推动各工厂管理提升,持续降本增效;发挥公司总体谈判优势,统筹各业务线路协同,拓展物流集采范围,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执行效率;实施节能降碳工艺技术改造,加强动态分级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争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和碳排放量两项指标达到国内先进,继续创建行业“零碳工厂”。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参加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一)2022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项议案。

  (二)2022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三)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和《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0项议案。

  (四)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五)2022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六)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八)2022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收购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审阅了相应会议的会议材料,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对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运作,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相关职责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并对公司2022年度4份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4份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对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0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2,138,848,2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6,100,539.28(含税)。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7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将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延期以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交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延期以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延期以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对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监事会还对公司2022年度及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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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结构体系,并有效地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内部监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3年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发生销售公司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553,000.00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339,426.79万元。

  2、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销售公司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陈志刚、李北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和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发生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糖等产品、向关联方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交易。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但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变化及食糖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实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策略。上述变动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和关联方发生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糖等产品、向关联方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交易。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货业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调味品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药品生产;酒类经营;酒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粮食加工食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安全评价业务;饲料生产;生猪屠宰;饲料添加剂生产;人防工程设计;茶叶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肥销售;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副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港口理货;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棉、麻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服装制造;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棉花加工;棉花收购;服装服饰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标准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工具、家用电器、日用杂品、棉、麻、纸张、木材、塑料制品、饲料、包装材料、食品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的销售;家禽、牲畜饲养;货物仓储;进出口业务;食品机械、制冷设备租赁;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贸易中心北区1-1-2005-2、1-1-2005-3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食品销售;包装材料、林业产品、谷物、饲料批发兼零售;网上贸易代理(不得从事增值电信业务、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装卸搬倒;物流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外商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的领域)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进出口业务;食品机械、制冷设备的销售、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石化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文体用品的销售;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承办会议及国内展览、经济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的租赁;仓储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一)在饮料及相关产业进行及再;(二)受其所企业书面委托(经董事一致通过),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企业生产的产品(未经前置审批许可的除外),并提供售后服务;2、协助所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服务;3、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企业之间平衡外汇;4、协助其所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为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提供与有关的市场信息、政策等咨询服务;(四)承接中可公司和本公司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卷烟零售;商品信息咨询、展示展览服务;茶具、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第一款情形的关联方;其他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第二款情形的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在上述向关联方销售食糖等公司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报酬的能力;在上述向关联方购买原糖等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并具有多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和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糖等产品、向关联方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交易。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定价政策是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他们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公司需要向各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安银行、邮储银行等)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额度为200亿元(含分子公司)。

  融资类别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外币融资、跨境人民币融资、固定资产项目借款、委托贷款、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各类信贷业务,借款担保方式以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配套资金,甜菜、甘蔗、番茄等原料收购、贸易糖资金需求、农业生产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公司以销售回款及利润归还本息。

  具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机构之间的信贷业务。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319,679,446.94元。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按照公司总股本2,138,848,22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6,100,539.28元(含税)。上述拟派发现金股利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78%。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按照会计政策要求,公司按照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的差额对机器设备及对应的建筑物计提减值准备912.38万元,其中食糖业务计提减值333.48万元,番茄业务计提减值578.90万元。

  按照会计政策要求,公司按照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的差额对食糖业务特许经营权计提减值准备674.76万元。

  按照会计政策要求,对公司正常经营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共计5,494.19万元,其中食糖业务计提5,440.14万元,番茄业务计提54.05万元。

  公司对下属分子公司存货(库存原材料、产品等)出现预计待售成本高于市场售价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6,620.59万元,其中食糖业务计提 19,387.91万元,番茄业务计提 17,232.68万元。

  经测算,公司待执行销售合同预计形成亏损,按照可变现净值与预计待售成本的差额,确认亏损207.24万元。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701.93万元,考虑转回后计入当期损益42,485.45万元,确认亏损合同计入当期损益207.24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公司2022年度数据已经事务所审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39亿元,同比增长5.08%,实现利润总额9.9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4亿元,同比增加43.14%。现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1,749.69万元,主要系生产经营资金储备减少。

  2.交易性资产:较年初增加752.84万元,主要系公司针对美元兑人民币进行锁汇,锁汇合约汇率与现汇汇率差异影响所致。

  3.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0,187.56万元,主要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4.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17,546.9万元,主要系期末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5.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4,944.33万元,主要系预付食糖采购款增加。

  6.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81,461.01万元,主要系期货保证金增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90,307.03万元,主要系债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二)2022年末负债总额91.29亿元,较年初增加5.72亿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增加3.40亿元,合同负债增加2.58亿元。主要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3,965.45万元,主要系质押借款、信用借款增加。

  2.交易性负债:较年初减少1,628.55万元,主要系外币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3.衍生负债:较年初增加8,154.36万元,主要系衍生负债价格波动影响所致。

  4.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54,516.02万元,主要系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5.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46,465.34万元,主要系应付食糖采购款减少。

  6.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25,785.83万元,主要系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的合同对价金额有所减少。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19,909.48万元,主要系中期票据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9,264.24万元,主要系未终止确认商业汇票(三)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106.08亿元,较年初增加5.90亿元,主要为其他综合收益变动0.82亿元、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亿元及本期分配2021红利2.35亿元所致。主要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8,194.71万元,主要系食糖期货套保发生浮动盈亏变动、远期锁汇汇率变动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2.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44,680.76万元,系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65.54亿元、提取盈余公积6,157.45万元及分红23,527.33万元影响所致。

  (五)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5,033,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3%。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39亿元,利润总额9.9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亿元,同比增加43.14%。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2.78亿元,增长5.08%,主要系公司准确研判市场趋势,抓住市场价格上涨机遇,合理把控进销节奏,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4.59亿元,增长6.47%,主要系食糖和大宗物资价格上涨,采购成本同比增加及物流成本同比增加。

  3.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194.83万元,主要系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同比增加。

  7.财务费用同比减少9,783.61万元,主要系汇兑收益和利息收入同比增加及利息支出同比减少。

  8.收益同比增加5,863.08万元,主要系远期商品合约和远期结售汇合约处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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