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m6(中国)官方网站

米乐 M6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米乐(m6)

新闻

米乐 M6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4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M6 米乐M6 米乐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为服务型航空材料分销,通过为客户提供航材产品解决方案和供应链管理服务实现产品最终销售。同时,公司积极响应航材国产化战略,布局航材国产替代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通过提供产品解决方案服务及供应链管理服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客户粘性,从而实现航材的最终销售。公司分销的主要产品包括民用航空油料、航空原材料和航空化学品等航材。

  公司作为链接产业链上下游的重要纽带,一方面可以协助部分上游供应商原厂完成产品开发与推广,并利用良好的下游客户关系协助供应商产品在不同机型上进行测试认证。另一方面公司所提供的航材产品供应及配套服务能够协助提升下游客户的运营管理效率,节约航材采购成本,公司经验丰富的业务团队还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公司基于客户需求将业务向前延伸,参与下游客户的飞机维修工程方案制定并提出专业解决方案。公司凭借自身多年的航材经验积累和专业的人才团队,储备了丰富的飞机维修工程解决方案案例库,公司在国内航空公司向飞机制造商下达飞机采购订单阶段就积极参与部分航材的选型,给出相应的技术支持并制定后续的航材供应链配套服务计划,以降低航空公司客户后续飞机运营及维修成本。

  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针对客户的采购计划至物流管理环节,不涉及资金结算支持,具体内容包括:

  公司会根据下游客户经营特点,如航空公司的航班飞行状况、飞机的维修或定检计划、飞机制造商的生产计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库存状况对通用性较强且使用频率较高,用量相对较大或者相对稳定的航材进行备货,同时也会结合历史消耗情况与客户进行沟通,既能保障客户对航材的安全库存,又能避免客户采购过多造成仓库积压浪费。

  此外,公司与部分客户采用的寄售服务模式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航材最低安全库存及时补货,客户可随时领用,部分客户甚至较长时间段内无需制定采购计划,减少了客户单一、分散的订单管理工作。

  公司的销售团队会积极响应客户的采购订单,按照相应的品牌商(如有)、规格型号等要求向上游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后交付。由于航材品种繁多,且需要符合相应的飞机维修等技术资料,下游客户与航材分销商进行合作,可以大幅度减少下游客户对接众多航材上游原厂,提高了采购执行的管理效率。

  目前,我国较多的航材主要依赖于进口,尤其是航空化学品在进口清关环节要求较高,需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中文版本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公司的业务团队需要对相应产品的海关预审、备案、报关报检、调离及查验等进行全流程的跟踪。对于国内客户而言,可以大幅度减少对进口报关环节的人员管理投入。此外,公司也会根据国家对航材关税减免政策,协助客户做好相应的退税服务。

  为及时响应航空领域客户时效性要求,临近客户设立仓库,服务网络触及各大航空枢纽及航空制造核心城市,并需要了解航材存储特殊要求,做好库存管理,动态跟踪客户的产品消耗情况,同时公司为客户提供寄售采购,全系统物料存储和配送管理,通过精细化的库存管理使得每一种产品均能追溯来源,并提供专业售后服务。

  公司不仅提供寄售、长期供货等服务模式,同时为主要客户派遣驻场代表提供现场支持,减少客户AOG情况发生,从而提高运营效率,同时也解决了下游客户面临存货资金占用大、航材报废金额高、管理困难及供应链过于冗长等问题。

  为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公司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目前已经建立的ERP管理系统+CRM客户管理系统,运用现代管理工具,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深度融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常备航材料号超过7,000种,能满足下游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同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从采购下单、报关、物流及仓储到售后的全流程跟踪服务。

  公司积极响应航材国产化战略,逐步加大对航空化学品及航空原材料的自主研发投入,立志成为行业领先的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航材综合服务商。公司目前自主研发的产品主要包括胶带、清洗剂、消毒液、内饰壁纸、飞行员耳机,地勤耳机等。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国产化自主研发的产品已有82种通过中国民航局的各类适航认证,可以用于等效替换国内运营的波音、空客多种型号客机上的进口航空材料。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润和新材料部分产品已经写入商飞标准材料手册。虽然目前自研自产航材销售占比不高,但相关产品销售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将成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代码:001316  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8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及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5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5万元人民币,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较好的职业素养,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胜任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者保护能力,本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2,060,450.42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180,852.6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52,117.0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45,211.71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以外,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间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合规、合理。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式及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股东回报等综合因素。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式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者关注并注意风险。

  (三)《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各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办理授信相关事宜及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权审批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市场、流动性等风险,敬请者注意风险。

  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较动时,仍能维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在董事会授权期间滚动使用。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机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规避利率风险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浮动亏损的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操作或内部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而造成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因素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管控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行为。

  2、公司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机构作为交易对手,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3、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将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贝航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润贝航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三)《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包含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1.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8.0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214号《验资报告》。

  根据《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11,746.4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182.8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1.4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35765.77万元(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自有资金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包含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低风险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不购买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包含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包含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贝航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润贝航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三)《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代码:001316  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91.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8.02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2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782.4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779.42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3,003.0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330.77万元(含利息收入)。

  注1:截止2022年6月2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03,440,000.00元,包括未划走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0,359,801.89元,截止2022年末该笔费用已划走。

  注2:上表中,202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中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于2022年置换完毕。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2年7月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214-1号《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者权益,本公司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全资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大学城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惠城支行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7,435.00万元。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准报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3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390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3年5月19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与公司联系。

  2、电线、传线、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390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作为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 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在非累积投票议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6:3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4日对外披露。为便于广大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召开方式: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者可登录中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刘俊锋先生,独立董事陈杰先生,财务总监周维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烁华女士,副总经理田野先生,保荐代表人于松松先生。

  为提升公司与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公司就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者的意见和建议。者可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代码:001316  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上述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俊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有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迅、杨槐、陈杰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刘俊锋先生向董事会汇报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线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以外,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式及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相关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发生。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相关公告。

  经审议,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较好的职业素养,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以上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公司将视当年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奖励金额,其具体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规定等需扣减的薪酬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向各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办理授信事宜及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包含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相关公告。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助于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代码:001316  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云召集并主持,公司现有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以外,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式及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相关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相关公告。

  (七)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4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以上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公司将视当年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奖励金额,其具体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规定等需扣减的薪酬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包含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相关公告。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

搜索